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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迎来黄金发展期——访国家海洋局科技司司长周庆海
     发布时间:2009-3-23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方针的提出,以及《可再生能源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颁布实施,海洋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迅猛发展。在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海洋局新“三定”规定中,更是将“海洋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应用与管理”列入国家海洋局的主要职责,这标志着国家海洋局将承担起推进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重大历史使命。专家认为,这同时也预示着我国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正迎来黄金发展期。为此,记者采访了国家海洋局科技司司长周庆海,请他从宏观政策角度解析当前国内外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及趋势。
    记者:请问海洋可再生能源具体指什么?其优点有哪些?
    周庆海:海洋可再生能源通常指海洋中所蕴藏的可再生的自然能源,主要为潮汐能、波浪能、海流能(潮流能)、海水温差能、海水盐差能和海洋生物质能等,广义的海洋可再生能源还包括海洋上的风能、海洋表面的太阳能等。这些能源均具有变化规律易于把握、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不消耗燃料、不污染环境等优点。
    据估计,全球海洋可再生能源,在不包括海洋风能、海洋表面的太阳能以及海洋生物质能等情况下,理论储藏量为766亿千瓦,蕴藏在近岸附近、技术上可开发利用的海洋可再生能源有64亿千瓦。初步估计,我国可开发的海洋可再生能源总量有4.4亿千瓦,超过了2007年我国电力总装机容量的一半,开发利用潜力巨大。
   记者:开发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对我国有什么重要意义?
   周庆海:在陆地资源紧缺的今天,开发海洋资源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和发展后劲。海洋开发首先需要解决能源问题,海洋可再生能源可以缓解边远沿海地区的能源紧张局面。我国沿海岛屿众多,这些岛屿大部分远离大陆,缺少电力、淡水和燃料供应,常规供电投资巨大,就近开发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是最符合海岛客观条件的选择。此外,海洋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还是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手段。海洋可再生能源是零排放的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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