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末,全市年末常住人口608万人。年末户籍总人口为578.2万人,比上年末净增6.1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36.8万人,比重为58.3%;农业人口241.4万人,比重为41.7%。外省市迁入人口8.4万人,本市迁出人口3.3万人,机械增长占主导因素。出生人口4.0万人,人口出生率6.95‰,死亡率5.30‰,人口自然增长率1.65‰,出生人口性别比处于正常范围内。符合政策生育率99.72%,综合避孕率84.8%,晚婚率89.9%。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稳步推进,1.1万人得到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费,11.3万城镇无业人员和20.8万农村村民得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2130个实行计划生育的特殊家庭得到扶助。普兰店市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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