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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平新秩序的阳光普照大海--访国家海洋局局长
     发布时间:2009-4-11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它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涵盖最广泛、内容最丰富的海洋法典,为建立合理、公正的国际海洋新秩序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2001年5月15日,是我国正式批准加入该《公约》5周年的日子,记者就新世纪如何正确把握海洋大势,冷静应对各种挑战等问题采访了国家海洋局局长王曙光。

  记者:当今世界陆地资源日益枯竭,各国对海洋资源的争夺愈演愈烈,请您谈谈对这 
一趋势的看法。

  王曙光:总的来说,各国对海洋资源的争夺已成为国际间不可逆转的大趋势。从近几年的情况看,显现出下面几个特点。一是各国和国际组织纷纷调整海洋政策,迎接《公约》带来的新的机遇和挑战。各国纷纷审视自己过去的海洋政策,着手制定新的海洋发展战略。如美国于1998年和2000年两次召开全国海洋工作会议,通过了海洋法案,成立了国家海洋政策委员会,重新审议和制定了美国新的海洋战略。二是调整海洋管理体制,实施海洋综合管理和统一执法。1996年,韩国将十几个中央政府部门的涉海部分合并,成立了海洋水产部,该部设立海洋警察厅,实行统一海上执法;1997年加拿大决定海岸警备队由海洋与水产部指挥,对海洋实行综合管理。三是着力扩展海洋管辖范围,占领海洋资源开发的制高点。《公约》生效后,各国纷纷加紧领海基点基线的确立,加大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及其资源的调查力度。事实表明,国际社会围绕《公约》所做的种种努力,其核心和焦点,归根结底就是为了维护和实现国家的海洋权益,包括海洋政治利益、海洋经济利益和海上安全利益。

  记者: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对海洋资源的充分开发和利用,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我国近年来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上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王曙光:维护《公约》所赋予我国的海洋权益,是我们应当担负的神圣使命。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公约》实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在批准《公约》之前,我国已于1992年颁布了《领海及毗连区法》。在批准《公约》的同一天,我国政府颁布了大陆领海的部分基线和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进一步明确了我国领海的范围。在批准《公约》之后,我国于1998年颁布了《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至此,我国有了覆盖所有管辖海域的基本法律,使《公约》赋予沿海国对其管辖海域的各项基本权利在我国国内法律中得到了比较具体的体现。为了更加适应《公约》的有关要求,我国还对原有的一些法律法规,如《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渔业法》进行了重大修改,《海域使用管理法》也正在加紧制定,以期更加有效地维护海洋权益,促进海洋的可持续利用和发展。我国于1996年6月18日以国务院第199号令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规定》,同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使我国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活动走上法制化轨道。

  根据《公约》的有关规定以及我国有关法律和主张,我国管辖海域总面积近300万平方公里。但是,我国与邻国存在着不少争议海域和岛屿争端。根据《公约》的有关规定和我国有关声明,我国已与越南就北部湾划界问题进行了和平友好的协商,并于2000年12月签定了两国间正式的划界协议。这是我国与海上邻国之间通过平等、和平谈判划定的第一条海上边界,为今后我国与其他国家解决海上划界问题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范例。

  记者:面对各种挑战,今后我国将如何更有效地维护海洋权益?

  王曙光:由于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我国海洋事业的发展还受到许多制约,目前我国海上执法力量、管理体制、与国际接轨的法制建设还不适应国内外形势的需要,还不能真正有效地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为此,今后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方面,将努力推进以下工作:(1)制定和完善维护海洋权益工作的规划和战略,研究起草《领海及毗连区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等配套法规,加快《海域使用管理法》的立法进程,认真执行《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完善《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规定》,研究起草海底资源勘探管理法规等,逐步形成和完善国家维护海洋权益的法规体系;(2)大力推进海上统一执法队伍建设步伐,提高装备水平,形成必要的执法能力;(3)进一步组织开展海域划界谈判的法理研究和技术支持准备,搞好划界谈判,切实维护国家海洋权益;(4)积极参与有关海洋权益地区机制和国际组织的活动,根据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要求进一步组织开展我国200海里以外大陆架的研究工作;(5)努力加强各涉海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海洋权益磋商和情况通报制度,建立高效的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工作机制;(6)加大维护海洋权益工作的宣传,大力提高全民族的海洋国土意识和维护海洋权益意识。

  21世纪是海洋世纪。我们相信,《公约》精神在新世纪国际海洋新秩序的建立中将发挥主导作用,广大爱好和平的国家一定会以《公约》为武器努力战胜海洋强权政治,一个公平、公正的国际海洋新秩序的阳光定会普照蔚蓝色的大海。我们一定要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励精图治,不屈不挠,大力发展海洋事业,努力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并在国际海洋事务中发挥海洋大国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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