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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小东:北洋海军甲午战争中的后路保障
     发布时间:2009-4-11    

 
  北洋海军在中日甲午战争中连遭败绩,直至全军覆没,并最终铸成了中国的败局。百余年来,人们从各个方面、各种角度探讨北洋海军的失败原因,而用力最多的研究方向无疑就在海军海战本身,内容包括战略战术、武器装备、官兵素质、战场指挥等等,且已取得相当多的研究成果。但遗憾的是,对于北洋海军作战具有重要影响的后路保障问题,却迄今尚无系统的专门研究。然而,没有对北洋海军的后路保障做深入考察,关于北洋海军失败原因的所有探讨都将失之片面。

  北洋海军后路保障的重要性在于,其“后路”范围包括了除舰队这一“前路”之外几乎所有与海军有关的服务保障内容,较一般意义上的“后勤”概念要宽泛得多。《北洋海军章程》指出:“按西国海军章程,凡兵船一应需用各款,各有大员专管,接济无缺。兵船职在战守,有事时冲锋破敌,无事时巡防操练,皆提督以下官员之责。而其根本至计,尤在后路储备有资,应时取给。西国后路分职各官,权位皆与提督相等,约举之,厥有十数端。”虽然“中国海章初创,规模未遽扩充”,但后路保障部门亦有总理水师营务处、天津海防支应局、天津军械局、天津机器局、大沽船坞、旅顺船坞、旅顺船械局、旅顺军械局、威海行营机器厂、天津水师学堂与威海行营海军学堂、天津储药施医总医院及旅顺口、威海卫水师养病院等10余个。 这些后路保障单位,既是海军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构成海军战斗力的重要因素。

  在北洋海军后路保障体制的设计上,舰队与所有后路单位均无隶属关系,而由北洋大臣李鸿章居高统辖,但在实践中以平行互动的公谊私交具体落实某项保障也是必不可少的。至于这种保障体制、内容能否适应近代海战的需要,只有在战争中才能得到真正全面的检验。本文即主要考察甲午战争期间北洋海军的后路保障状况,重点是对北洋海军作战至关重要的煤炭补给、弹药供应、装备维修等三个方面,兼及其他保障内容,在厘清具体保障过程和基本史实的基础上评估后路保障对北洋海军作战的实际影响。

  一、北洋海军的战时燃煤补给

  在蒸汽舰时代,舰艇以蒸汽机为动力,蒸汽机又以煤为燃料。因此,北洋海军前路后路均认识到:“水师以煤为命脉”,“各船烟煤为行军用物大宗”。 北洋海军用煤由开平煤矿提供,经禀明李鸿章后开单具领,平时视需要按量补给,在海军基地并无定量存储。1894年6月,由于日本在朝鲜蓄谋挑衅,北洋海军频繁调派军舰赴朝应变,需煤量开始激增,海军基地和驻朝军舰的煤炭补给首先提上后路保障的议事日程。

  当时,根据李鸿章的指示,北洋海军已有“操江”、“济远”、“平远”、“扬威”、“镇远”、“广丙”、“超勇”7舰先后前往朝鲜仁川、牙山驻防。不久,北洋海军提督丁汝昌又请示李鸿章将赴朝军舰调回威海基地,理由是:北洋海军整体实力逊于日本海军,不应如此分散使用;而且军舰在朝鲜西海岸无根据地,粮煤补给也无法保证。李鸿章同意将“镇远”、“济远”、“广丙”3舰调回威海备战,其余4舰仍留驻仁川、牙山,并要求丁汝昌妥筹办理接济。 但问题是,没有李鸿章的统筹安排,单靠丁汝昌并不能“妥筹办理”军舰接济,海军用煤便是最先遇到的难题。

  留驻牙山的“超勇”、“扬威”等舰用煤,原由开平矿务局轮船“北平”号运往补给,但该局督办张翼于7月初通知丁汝昌,此后驻朝鲜军舰需煤,不遑周转,只能直接运到威海基地,由北洋军舰自行转运赴朝。丁汝昌对此十分不满,因为北洋海军根本没有配备运煤船,而且“西洋行军煤斤、军械,悉属所司随在筹运,师船则专谋御敌,此外无事旁扰心神,别分兵力。平时巡洋,一船舱储之煤亦仅资船之用,此外无复余地推广装存。有时度路远不敷,则用麻袋积舱面,为数亦甚有限,而操作一切便形阻碍矣。”他认为张翼“于急切军需似涉淡漠”,特电请李鸿章核夺。 

  李鸿章没有就接济驻朝军舰用煤一事作出“核夺”,而是在7月13日密电丁汝昌和旅顺口水陆营务处兼船坞工程总办龚照玙,指示威海、旅顺两基地须各存煤一万吨,要求速催矿务局赶运,以备缓急。但丁汝昌依然坚持:“设战事一起,分防之舰若恃威厂存煤以资接济,而转运前路之舰,有非海军所可自筹耳。” 他认为,日军在汉江左近已竭匝月布置,悉占先着,我海军急应抽调数舰占踞大同江口,而以大队游击之师周回朝鲜西北一带海面,相机御剿,较为稳着。 但李鸿章没有接受在朝鲜大同江口建立海军根据地的建议,原驻朝鲜各舰亦陆续调回,所以此时已不存在派运煤船赴朝接济的问题。

  在此之前,李鸿章已令盛军总统卫汝贵随时准备率所部自大沽渡海赴朝。7月14日,李鸿章接到朝廷速筹战备的谕旨,即电令丁汝昌:“内意拟将大举水师,应速筹布置:何船留防威海,何船派赴大沽候护盛军赴大同江,汝自统何船往冰洋、黄海游巡。‘利运’装水雷粮药,或另派商轮装煤,均随行。” 分派军舰可由丁汝昌自定,调运煤船随行则需同后路转运机构协调才能落实。自李鸿章下达威海、旅顺各存煤一万吨的指示后,开平矿务局的4艘运煤船已有“北平”、“富平”两船专运威海之煤,“永平”一船专运旅顺之煤。因威海催煤紧急,矿务局决定另派“承平”协运威海一次。关于李鸿章提到的另派商轮装煤随海军出行,负责后路转运事宜的盛宣怀电告丁汝昌:“商轮现须运兵,无可分拨。十四(16日)‘承平’装煤到威,公如即行,可令原船带煤随行;如行期尚缓,速饬回再装,下次留威”。丁汝昌回电说,“承平”下次装煤随行,约来得及,只是载煤数量不如“富平”多。 由于没有接到李鸿章的明确指令,丁汝昌无法把握舰队的出海时间,也不知“富平”号运煤船何时能来,所以当“承平”18日运煤至威海时,他决定将其留下等候随行。

  实际上,李鸿章此时已将增兵朝鲜的计划作了调整,即派盛军、毅军、奉军由北路进平壤,另派记名提督江自康率兵2000余人乘船前往牙山增援叶志超部。为保证运兵船在牙山的安全,李鸿章于19日电令丁汝昌届时派数舰前去巡护。次日,丁汝昌电告盛宣怀:“‘承平’本拟令随行,顷奉帅(李鸿章)电令,酌派数船赴牙游巡,大队未动。倘矿局日内另有大船煤来,则令‘承平’卸煤,返津再运,以免旷时;否则只好不动,留备要需。” 李鸿章因获悉日本舰队已经出动,也曾电令丁汝昌准备率海军大队前往牙山一带,但旋即又取消了这个计划。

  尽管海军大队没有出海,盛宣怀仍根据丁汝昌的要求,于7月23日调派“富平”装煤前往威海。27日,丁汝昌电告张翼,“富平”带煤留在威海待命,“承平”卸煤后即返回天津大沽。至此,“承平”在威海带煤候令已达10天。

  张翼原以为,以矿务局“富平”、“北平”、“永平”、“承平”4艘轮船为北洋海军运煤至威海、旅顺,一个月即可运煤18000余吨,“随用随添,源源运往,必能不致缺乏”。 但由于“承平”在威海候令随行,已耽搁多次运送,而以“富平”代替“承平”留威海待命,依然影响运煤次数。不仅如此,后来根据李鸿章的指示,运储海军用煤又增至3万吨,即除运威海、旅顺各一万吨外,另运烟台一万吨,以备海军不时之需,并要求在封河前全部运完。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本来就不敷用的矿务局运煤船又几乎陷入无法出行的困境。自7月25日日军挑起丰岛海战,尤其是中日正式宣战后,“四‘平’船上执事人等皆以冒险纷纷辞退,再三劝勉,仍复进退游移”。 经盛宣怀尽力协调,张翼勉力撑持,运补北洋海军用煤的行动才得以断断续续地坚持下来。

  张翼自认为矿务局为保证北洋海军用煤已尽了全力,但丁汝昌显然并不满意。引起丁汝昌强烈不满的主要是煤的质量问题。在丰岛海战之前,丁汝昌即发现运补海军之煤质量低劣,曾就此请托张翼给予关照,但情况并未改善。因此,他又于7月30日专门致函张翼,指出:“煤屑散碎,烟重灰多,难壮汽力,兼碍锅炉。虽在常时以供兵轮且不堪用,况行军备战之时乎?曩次‘利运’装来碎煤曾勉卸之,其半另供岸厂之用,其不肯骤为已甚者,无非从权顾交谊也。乃昨者所有运到包煤,方之‘利运’所解者尤多不及。不料既经谆托,转不如不托之良也。系台从未及招呼,抑经管人专留此种塞责海军乎?包煤专备行军之需,若尽罗劣充数,实难为恃,关系之重,岂复堪思。自此续运,再为散碎,一面仍遣运回,一面电请相帅(李鸿章)核办,幸勿怪言之不先也。” 

  开平煤矿所产之煤有多种,其中“五槽”、“老峒”质量较好,“新峒”则多散碎。丁汝昌要求以“五槽”、“老峒”作为海军用煤,如不敷而供“新峒”,亦应在出矿时筛检整块运来。但经过多次交涉,矿务局仍是以碎煤充数,张翼还建议海军在运去的碎煤中自行筛检块煤。但丁汝昌心里明白,在基地筛检不仅增加海军的人力负担,更重要的是海军用煤的数量将有名无实。煤的质量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丁汝昌已是忍无可忍,却又不想上报李鸿章而将事情做绝,所以直到9月12日仍在去函向张翼交涉。他说:“迩来续运之煤仍多散碎,实非真正‘五槽’。阁下虽经三令五申,而远在津门,因其事私相蒙混,发碎报块,恐足下亦未及周知。俟后若仍依旧塞责,定以原船装回,次始得分明,届时幸勿责置交谊于不问也。” 此时距黄海大海战只有5天了。北洋舰队的航速本就逊于日本舰队,再因用煤散碎导致“汽力”不足,无疑将进一步拉大与日本舰队的航速差距,战斗力也必因机动能力降低而受到严重影响。

  丁汝昌的不满还因为张翼动辄要求海军为运煤船护航。如前所述,随着战事的扩大,运煤船船主、管轮等洋人已多有畏险之意,最后竟坚执非由军舰保护不肯开行。张翼为保证如数运储海军用煤,后来多次要求派舰保护运煤船,确实有其苦衷。但就海军而言,丁汝昌在8月24日给张翼的信中指出:“招商局船近在北洋自行来往,矿船似亦无别。若每次运煤必须船护,数少则非徒无益,若护以全队,则一次所运之煤仅足供一次护行之用,其与不运何殊耶?” 此言似亦不无道理。运补海军用煤主要集中在日军占领旅顺基地之前,所以北洋海军除巡弋渤海时曾顺便迎护过运煤船,此外并未专门派舰护运。

  关于煤的补给数量,张翼曾问3万吨是否敷用,丁汝昌也因听出言外之意而感到不快。他说:“不常行、速行、齐行,则三万吨可以全数不动;若大队不时周巡,一次须添两千吨左右,则三万吨不过仅供十余次之用耳。”这样的答复已是在说气话了。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丁汝昌说北洋海军大队出海一次需煤2000吨左右,却没有说明一次出海时间亦即续航时间的长短。丰岛海战后的7月底至8月底,北洋海军主力曾5次出海,分别巡弋朝鲜西海岸的汉江口、大同江口及渤海、鸭绿江口大东沟一带。名曰寻击日舰,每次出巡朝鲜西海岸却都三五日即无功而返,而这也正是丁汝昌所谓带煤2000吨出巡一次的续航能力。在此期间,丁汝昌一直抱怨海军用煤的补给数量不足和补给速度不快,却从未要求运煤船随舰队出海行动。海军主力出海后无处加煤,又无运煤船随行,所以只能是速去速回。而丁汝昌率舰队出巡来去匆匆,完全是在贯彻李鸿章的战略战术意图,显然与煤的补给没有关系。

  总之,煤炭补给在质量上或曾对北洋海军作战产生过不良影响,但在数量上基本保证了舰队出巡的需要。尤其在黄海海战之后,北洋海军仅在旅顺、威海两基地间往返过两次(其中一次曾到天津),此外并无出海行动,此时储煤数量是否足额已经并不重要。

  二、北洋海军的弹药数量与质量

  北洋海军所需弹药主要由天津机器局东局生产,由天津军械局统一调拨;国内无法生产的弹药,则由军械局负责向国外订购。北洋海军历年领取之弹药,除配补各舰外,其余均存在基地的弹药库中,需要时再由军械委员开单提取。

  丰岛海战之前,北洋海军在威海基地备战,其中即包括向各舰补充弹药。7月上中旬,丁汝昌曾三次函告龚照玙提取弹药:第一次他请其将“定远”、“镇远”两舰305毫米口径开花弹(爆破弹)150枚、150毫米口径开花弹100枚交“靖远”舰带至威海,另将“致远”、“靖远”两舰“未曾分装之军火”交“来远”运威;第二次他要求将“超勇”、“扬威”两舰250毫米口径炮所用轻装大粒药29发及现有“平远”舰260毫米口径炮所用药桶一并交“经远”带到威海;第三次他将各舰不足弹药除未经购置不计外,择其急需各宗开具清折,请饬照单检齐交“定远”带到威海,其余因刘公岛上无处存放,暂存旅顺,候用再取。 

  从丁汝昌的函中,既看不出这三次一共提取了多少弹药,也无法知道旅顺基地还存有多少弹药。但有两点很清楚:一是北洋海军的弹药主要存储在旅顺基地的弹药库中,而威海基地刘公岛上因无处存放,平时并不储备弹药;二是在海军三次提取弹药后,旅顺库中还有一定存量,只是种类、规格不全。

  7月21日,丁汝昌在复龚照玙函中提到,他已收到龚之“现在无存请津赶运军火一折”,并希望此批军火能由天津直接运到威海,这样更为简速。同日,“利运”号运输船自天津运军火抵威海,其中注归海军一批。 这是北洋海军在战前向天津军械局请领的军火,但不论是已经解到的还是尚未拨付者,丁汝昌都没有说明其种类和数量。

  在数日后爆发的丰岛海战中,中国只有两艘军舰参战,其中“广乙”被毁,“济远”与日舰直接交火的时间不长,消耗的弹药不会太多,事后在旅顺基地即可得到相应的补充。但问题是,战争已经爆发,北洋海军随时都有可能并应准备与日本舰队进行决战,那么现有弹药是否足够全军之用?有一点可以确定,从丰岛海战到黄海海战的50多天里,丁汝昌一直没有再向天津请拨弹药。

  在黄海海战前半个月,总税务司英人赫德(Sir P.Hart)曾在一封信中透露:北洋海军的“克虏伯炮有药无弹,阿姆斯特朗炮有弹无药!汉纳根已受命办理北洋防务催办弹药,天津兵工厂于十日前就已收到他所发的赶造子弹命令,但迄今仍一无举动!他想要凑集够打几个钟头的炮弹,以备作一次海战,在海上拼一下,迄今无法到手。最糟的是恐怕他永远没有到手的希望了!” 的确,北洋海军各舰火炮较日本舰队的新式速射炮落后,发射炮弹还需另有规格相同的引信拉火和药袋药桶,如果弹药补给不配套,有弹无药或有药无弹均无法使用。而德国人汉纳根(C.von Haneken)虽于10天前(8月23日)被任命为北洋海军总查兼副提督,惟赫德说他当时甚至在此之前就已受命“催办弹药”,虽言之凿凿,却查无实据。

  然而,据北洋海军中的其他洋员回忆,在9月17日的黄海海战中确实出现了弹药不足的问题。美籍帮办“镇远”管带马吉芬(P.N.MaGiffin)说:到海战结束前半小时,“镇远”305毫米口径前主炮的开花弹已全部打光,仅剩25枚钢弹(穿甲弹),150毫米口径炮的炮弹则全部打完。“定远”的情况也是如此。“再过半小时,我们将一无所有,而听任敌人为所欲为了”。 英籍帮办“定远”副管驾戴乐尔(W.F.Tyler)也说,当时中国舰队最严重的问题就是缺乏弹药。 “镇远”、“定远”是一直坚持在海战场战斗到最后的两艘中国军舰,其弹药数量的多寡无疑很有代表性,惟依两位洋员所言,两舰弹药用尽时海战也已基本结束,所谓“缺乏”当指海战如果再持续下去的情况下。

  北洋海军军官在战后呈文总结教训,检讨范围相当广泛,但涉及到黄海海战中弹药数量问题的并不多,具体地说只有两人提到,还是完全相反的说法。“来远”帮带大副张哲溁说,在黄海海战中,有“因弹子将罄而炮故缓施者”。而“定远”枪炮大副沈寿堃却说:“大东沟之败,非药弹不足,乃器之不利也”。 他们分别是两艘舰上的高级军官,所言必有依据,而说法相异或因参战各舰弹药数量不同所致,由此不能得出整个舰队之弹药缺与不缺的结论。

  其实,海军军官在弹药方面反映最多的是质量问题。沈寿堃指出:“中国所制之弹,有大小不合炮膛者;有铁质不佳,弹面皆孔,难保其未出口不先炸者。即引信拉火,亦多有不过引者。临阵之时,一遇此等军火,则为害实非浅鲜”。张哲溁也说:“所领子药,多不合适,亦不切备”,黄海海战即“有因子不合膛而临时减药者。”所以“定远”枪炮二副高承锡认为:“枪炮子药乃军务极要之件,制造之时须较以规矩,求其性力,认真试妥,然后取用,方无妨害。”若“不论合膛与否、炸力大小、能否及远,塞责成工,不但战时用之有害,即平时用之也受害不浅”。 此外,弹药存放时间过长也会有所损坏,“镇远”枪炮大副曹嘉祥等军官即针对这一问题提出:“每届三年,各船上所存军火必须勘验,如有损坏,当即更换”。 弹药存在质量问题,在海战中不论是弃之不用还是临时应急处理后勉强使用,都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或使弹药匮乏,或使发射速度大为降低,或使炮火威力减弱。因此就弹药而言,没有质量也就等于没有数量。

  海战后,由于参战洋员公开抱怨弹药不足,所以很快引起人们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尤动公愤的是,军内外的外籍人士普遍认为,北洋海军缺乏弹药的主要责任在天津方面,完全是岸上官吏的贪污与卖国行为所致。 天津军械局总办张士珩是李鸿章的外甥,且于战争期间未获批准即丁艰回籍,这一切在战局不利时自然会因各种传言和联想而使其成为千夫所指的罪魁祸首。但细核档案中有关北洋海军弹药调拨统计资料和近年来新发现的史料,所谓北洋海军弹药不足并将其归咎于张士珩或天津军火厂局的说法,显然缺乏根据。

  当时盛宣怀对北洋海军缺乏弹药一事即感到无法理解,特致电丁汝昌说明:“海军子药,兄向不电弟,故弟全不知。” 其实,即使是丁汝昌直接向机器局或军械局请拨弹药,盛宣怀也会知道,因为还需要他协调船只运输。北洋海军在黄海海战中消耗了大量弹药,战后急需补充,就是由盛宣怀组织落实的。到10月上旬为止,他先后为北洋海军运补两批弹药,计有配齐铜引药袋的305毫米口径开花弹160枚、210毫米和150毫米口径开花弹各100枚。这与丁汝昌请拨的数量显然还有差距。李鸿章电告丁汝昌,已令时在天津养伤的汉纳根督催加工赶制各项开花弹,但实难多解。此外,“平远”舰所需260毫米口径炮弹已向国外订购70枚,“广丙”舰(原属广东)所需炮弹已电询广东有无存储。 天津机器局表示,昼夜加工赶制,到10月底共可造成305毫米口径开花弹270枚、210毫米和150毫米口径开花弹各500枚。 但这个计划似乎没有完成,或者后来造出而未能全部交付海军。

  11月1日,李鸿章奉旨上报天津军械局存发枪炮弹药清册。据此清册统计,是年3月至10月,军械局共向北洋海军补给305毫米口径炮弹342枚、210毫米口径炮弹840枚、150毫米口径炮弹927枚、6英寸口径炮弹370枚。 据此统计,减去10月补给的305毫米、150毫米炮弹共360枚,其余即为战前补给的炮弹。而这一炮弹数量对于一支随时可能进行海上决战的舰队来说显然并不充足。

  12月9日,直隶候补道徐建寅奉旨到威海基地查验北洋海军,重点也是弹药情况。据他统计,当时北洋海军舰上和库存的主副炮炮弹数量分别为:305毫米口径炮开花弹293枚、钢弹244枚,260毫米口径炮钢弹35枚,210毫米口径炮开花弹952枚、钢弹163枚,150毫米口径炮开花弹1237枚、钢弹202枚,6英寸口径开花弹477枚、钢弹23枚,120毫米口径炮开花弹362枚、钢弹38枚。 同样,扣除10月补给的305毫米开花弹160枚和210毫米、150毫米开花弹各100枚,其余均为黄海海战结束时剩余的炮弹。也就是说,要么是北洋海军在黄海海战中并不缺乏弹药,要么是军舰载弹量不足而导致海战中缺乏弹药。倘若是后者,责任无疑在丁汝昌,与后路的弹药供应无关。

  徐建寅的统计还表明,在威海保卫战之前,除少数规格尤其是国内不能生产的炮弹略嫌不足,北洋海军的弹药数量在总体上仍相当可观。因此,徐建寅查验结束返京后并未言及北洋海军缺乏弹药,丁汝昌也没有再提补给弹药的要求。直到威海基地陷入日军水陆合围之后,丁汝昌才在发出的告急文书中表示:“粮食虽可敷衍一月,惟子药未充,断难持久。” 然而,李鸿章此时除密令丁汝昌率舰突围,已别无他策了。

  三、北洋海军的战时装备维修

  北洋海军维修舰艇的船坞有二:一是旅顺口石船坞,主要负责维修保养铁甲舰、巡洋舰及练习舰并制配舰上器械;二是大沽木船坞,负责修理吃水较浅的中等以下船只兼接济旅顺船坞购料雇工等事。“定远”舰副管驾李鼎新战后指出:“船应若干年大修一次,宜立定章程,有事时方不致无船可用。” 这说明,虽然维修设施齐全,但北洋海军平时维修舰船却无章可循,没有做到定期维修,因而也就不能确保军舰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1894年初,北洋海军按例避冻南下操巡,先至香港,再赴新加坡、马六甲、摈榔屿等埠,直到4月底才返回北洋防地。紧接着,李鸿章又于5月7日开始大阅海军,至27日结束。军舰出海训练、受阅长达数月,一直没有进行必要的维修,其各种性能必然会有所下降。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北洋海军很快又投入到应付朝鲜事变的军事行动中。

  如前所述,到6月底,北洋海军已有7艘军舰先后赴朝鲜仁川、牙山驻防,另有“康济”号练习舰前往接应。军舰有半数调出,其余半数军舰也处于待命状态,急需的全面维修已无暇进行。鉴于时间紧迫,丁汝昌决定抢在战前先简单修理因舰底秽重而行缓的“定远”、“经远”、“来远”3舰,特函问旅顺船坞总办龚照玙:“若仅刮饰悉敷快干油,约某船至速须若干日?” 因考虑到军舰正随时待命出征,他在得到“每舰仅油快干油约五日为率”的答复后,即先令“来远”去旅顺船坞刮油舰底,4日后再派“经远”续往。 7月中旬,派驻朝鲜的军舰陆续奉调回国,丁汝昌在“定远”之后又令“平远”入坞油底。丰岛海战前夕,丁汝昌还派练习舰“康济”入旅顺船坞维修,因为“军中堪资运载仅恃此艘”。 

  也就是说,北洋海军在战前仅维修了5艘军舰,且其中4艘战舰的维修不过是油底而已。由于丰岛海战后海军大队连续5次出巡,多数军舰连油底也未来得及进行,其航速没有丝毫改善,加之服役时间较长,舰队的平均航速更将大打折扣。北洋海军军官战后总结说:“船快则其益有四:阵势可以速成,一也;用以探敌情,二也;善于追寇,三也;欲战则战,不欲战则离,四也。”尤其是海战中,“战船贵快,快则变阵容易,易于取胜。”而“我船迟慢,变化艰难,所以受敌致败。”在黄海海战中,“敌变动至灵,转瞬一阵,我军变换阵势尚未完竣,已被其所围。虽有夺天之巧,亦难插翅而飞也。” 诚然,中日海军航速上的差距主要是军舰本身性能决定的,但不可否认,北洋海军多数军舰长时间没有维修又进一步拉大了这一差距。

  由于军舰均未适时进行全面维修,舰上的各种设备尤其是武器系统也难以保证处于良好状态。北洋海军在装备维修保养方面本无严格的制度加以规范,平时即得过且过,舰船应修而不修,部件该换而不换。及至战事吃紧,已无暇全面检修,不仅各种隐患没有及时消除,甚至连起码的备用配件亦付诸阙如。结果一经战阵,舰上各种配件“坏无以换,缺无以添”。由于“配炮零件所备不足,一旦急需,非购自外洋不可得。临阵施放,难保无伤。东沟之役,因零件损伤,炮即停放者不少。”尤其是“致远”、“靖远”两舰水密门橡胶封条年久破烂,导致“致远”“中炮不多时,立即沉没。” 海上激战之际,舰炮因零件损伤而无法使用的后果难以估量,而“致远”因水密门橡胶封条失修以致中炮后迅速沉没则实属损失惨重。

  在黄海海战中,北洋海军参战的12艘军舰除被击沉击毁4艘及自毁1艘外,其余均不同程度受伤,其中“来远”、“镇远”、“定远”伤势最重,“靖远”次之,“平远”、“济远”、“广丙”又次之。 9月18日,即海战后的第二天,李鸿章接到丁汝昌的第一个海战报告,当即回电指示:“各船损伤处,赶紧入坞修理,防日船复扰。”但汉纳根报告说:“我军船只,加工修理三十五日,方可再战。” 其实,究竟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将伤舰修复,既要看各舰伤势,还取决于船坞修船工匠、材料等是否齐备。龚照玙在查验各舰伤情后上报李鸿章:“‘镇远’、‘定远’各伤千余处,余船伤亦甚多,事机在急,必得添匠齐同赶修”。 他没有说旅顺现有多少修船工匠,但肯定不敷赶修伤舰之用,所以才要求增加人手,可见旅顺船坞事先并未做好战时维修保障的准备。

  盛宣怀根据李鸿章的指示,立即与大沽船坞、唐山矿务局、唐山铁路公司及开平煤矿等处协调,拨借旅顺船坞所需的修船工匠。9月23日,首先从唐山调拨的10名工匠到达塘沽,在获得增加工钱的保证后,随机器匠头梁和登上“富平”轮前往旅顺。此轮尚未启航,龚照玙又来电说,还需加派艺精工匠四、五十名;另据汉纳根说,旅顺须添工匠200名。盛宣怀随后再调钳匠、铜匠、锅炉匠45名,由匠头孙锦芳带领至塘沽登“承平”轮,于27日启程赴旅顺。 

  日本舰队在海战中没有军舰沉毁,其受伤较重的“松岛”、“赤城”、“比睿”、“西京丸”4舰已开回国内大修,轻伤各舰则由维修船“元山丸”在临时锚地应急修理,仅用5天即抢修完毕。中国方面并不掌握日本舰队的真实情况,但知道其军舰数量多于北洋海军,仍有可能再次出战,所以朝廷谕令李鸿章,速饬丁汝昌将各舰赶紧修复,以备再战。 9月23日,果然有日舰“浪速”、“秋津洲”窜至威海,次日又在大连湾、旅顺一带出现。李鸿章在向朝廷报警时说,日舰“知我海军受伤,在旅坞修理,未能出剿,故来窥探。电询丁(汝昌)、龚(照玙)赶修,必须九月(10月)中下旬始能修齐,殊为焦急”。 丁、龚所说修复伤舰的时间,与汉纳根估计的“加工修理三十五日”是基本一致的。但光绪皇帝认为,“海军修理船只,九月中下旬始齐,为期太迟,着饬催加工赶办。” 

  皇帝不断降旨追问,李鸿章也接连去电催促,旅顺船坞的维修工作却并没有紧迫感。梁和及其带领的10名钳匠到旅顺后不数日,龚照玙因不同意付给他们已在天津得到承诺的高于平时的工钱,竟将他们全部辞去,而且由于同样的原因,还准备将后去的铜匠、锅炉匠也一并遣回。盛宣怀为此急电龚照玙晓以利害:“虎钳匠十名已回,又闻尊处因锅匠、铜匠工贵,又要撤回。现在严旨催修,奉帅(李鸿章)谕,切勿惜小费贻误大事。倭船,千余工匠,不日修好,即来围攻船坞。若不认真赶修,船与坞恐难保全。乞公速将两铁舰择要赶修,多添工匠为要。” 后来龚照玙虽未再辞工匠,但他作为船坞总办对抢修伤舰的态度,已对维修工作产生相当不利的影响。

  据回到唐山的工匠说:“船坞修工均不上紧,非得傅相(李鸿章)严行派人督催,海军不能计日出海”。 李鸿章对修船进度缓慢极为不满,并认为是丁汝昌、刘步蟾等海军官员督修不力,曾多次去电申斥。北洋海军此时士气低落确是事实,但修舰是以旅顺船坞为主,海军与其并无统属关系,督修也不应为影响维修进度的修船人手不足、工匠素质低下等问题承担责任。当然,让龚照玙承担全部责任也不公平,即如军舰所需料件不全,他同样无能为力。有的军舰大炮钢底钢圈在海战中破损,急需更换,却没有备用配件,国内又不能生产,只好由天津军械局临时向外国订购,而何时能够买到连李鸿章也不知道。 “定远”副管驾李鼎新指出:“船坞工匠太劣,工程太松,料件不周,致各船多有损坏,不能修理。” “靖远”号船械三副郑祖彝也说:“所有船坞及局厂等处,须足备料件,并雇上等工匠,以备平时及战后修造战船之用。乃料件不足,工匠无多,且皆下等,平时修船每以料无工缺为辞,及至战后修船,因料无则附会修补,因工缺则时日迟延”。 这可谓是亲历者的有感而发。

  直到10月15日,丁汝昌在强大的压力下终于同意率舰队出巡,但特别说明:“各船伤重且多,星夜加工修理,都未完备”。 三天后,他率舰队离开旅顺前往威海,此时距黄海海战结束已整整一个月。24日,日本第二军在联合舰队的掩护下至辽东半岛南岸的花园口登陆,意在从后路袭取大连湾、旅顺。28日,丁汝昌奉命率舰队前往日军登陆地点探剿,但次日行至大连湾东北河即折回旅顺赶修“定远”、“镇远”两舰的起锚机。11月6日,日军攻占金州,大连湾、旅顺危在旦夕。龚照玙电告李鸿章:“旅局员司走避一空,工匠亦已寥寥”。 他本人也随后逃往烟台。次日,日军占领大连湾,丁汝昌当晚率舰队从旅顺撤往威海。此时,旅顺船坞已停工,而“定远”、“镇远”的起锚机尚未配妥,“来远”只修一半。 

  “镇远”铁甲舰尚未完全修复,又于11月14日晨进入威海港时发生了触礁事故。海军及水雷营潜水人员连日下水探查,又将灌入舱内的海水抽干,再用百余根木桩分撑夹底各门,方于18日驶至港内深水处抛锚,后发现舱下有伤8处。因威海基地没有大船坞亦无工匠、料件可供维修军舰,丁汝昌通过天津海关德籍税务司德璀琳(G.von Detring)从上海江海关请来两名英国技师下水补漏,另调工匠百余名来威海赶修“镇远”、“来远”两舰。“惟需料甚繁,电请购运,断来不及。” “镇远”舰的水下补漏也因天气寒冷而越来越困难,抢修40余日后于1895年1月5日被迫停工,尚有3处伤口没有修补。 “镇远”已不能出海作战。

  北洋海军最终株守威海军港直至全军覆没而未能作出其他选择,原因固然很多,但军舰残破不全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客观因素。

  四、余论

  战争结束后,北洋海军军官从失败的教训中总结出前路和后路的种种弊端,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许多建议。关于后路,除包括上述三个方面的物资保障均有涉及,他们还对有关作战人员的各种保障进行了全面评说,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医疗保障不力。北洋海军的医疗保障,陆上有天津储药施医总医院和旅顺口、威海卫水师养病院;舰船上有专职医官,其中“镇远”、“定远”号铁甲舰各配二等医官一员、管病房司事一名,其余军舰各配三等医官一员(“镇”字号炮船每两艘配一员)。这样的医疗保障体系平时或可勉强应付,战时却难以适应紧急救治大量伤员的需要。战争期间,海军军官普遍感受最深的就是缺医少药,以致伤员无法得到及时救治。因此他们认为:“海军各船宜添设外科,有事之秋,不得离船。至于一切药品,不宜缺乏。”尤其是救治枪炮外伤急需的外科医士,战时“每船至少两员,庶员弁兵勇受伤者尚可望有所拯救,不致束手无策耳”。同样,旅顺口、威海卫的“所有医院药饵,必须随时备足。至兵端将启时,更须多派医官数十员,以备诊治战后损伤人等。乃药饵平时不足,医官仅二三员。一军出战,损伤不下数十百人。以不足之药饵,二三之医官,诊数十百之伤人,得不误人命乎?误人命,失不浅;令人解体,失更深”。海军战斗力的恢复和官兵士气的重振都因此受到严重影响。

  二是伤亡恤赏标准过低。《北洋海军章程》关于官兵病故、阵亡之恤赏规定:军舰管带官病故或阵亡归奏案办理;大副以下军官在船病故按一月薪粮给恤,因病离船尚未开缺病故按半月薪粮给恤,因公死亡或阵亡加倍给予两月薪粮;兵勇病故给银8两,无因公死亡或阵亡之恤赏。关于官兵伤残之治疗、养赡规定:军官临阵或因公伤残者均于开缺后给予一年官俸,士兵在舰患病或因战因公受伤之治疗费用在各舰医药费(依军舰大小每年支银100~300两不等)内动支,不准另行开报。官兵尤其是士兵阵亡、伤残恤赏标准如此之低,显然不能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如海战“阵亡者,衣衾棺槨出己之薪俸口粮。领恤赏之时,亦有幸与不幸。士卒一念及此,安得死敌之甘心。谁无父母妻子,使能给养其家,何有求生之念”!北洋海军在黄海海战后士气急剧低落,即与此不无关系。因此,海军军官建议,官兵“或因公身故,或临阵身亡,厚恤其家,勿使饥寒,以慰义魄”;因公致残或作战受伤者,亦应顾其本身及其家属,以示格外体恤,则官兵“断不致有退缩畏死之事”。

  三是备补兵勇数额不足。北洋海军各舰水手数额按实际需要配备,另在练勇学堂额设练勇250名作为后备水手,结果也出现了平时敷用而战时不足的问题。因为“争战之间,难免伤亡。如大炮一尊配勇十名,小炮至少三人。若无备用,伤十人即亡一大炮,伤三人即亡一小炮”。而额设练勇本来就少,又不足额,便临时招募加以短期训练。故“虽有练勇分派入船,诸事不谙练,不特有不如无,且因而反害。开仗之后,或亡或伤,无从再补”。据海军军官战后披露,这些练勇在岸训练只操洋枪,且不满两月即被派上各舰,“不但船上部位不熟,大炮不曾看过,且看更规矩、工作号筒丝毫不谙,所以交战之时,炮勇伤亡不能顶补,只充死人之数。”北洋海军在黄海海战中仅阵亡者即达600余人,战时无人可补,战后所补又多为滥竽充数者,其后果之严重可想而知。

  四是海军官兵劳务繁重。由于基地不能提供必要的勤务保障,海军起卸弹药米煤等均资水手,致使兵勇过于劳累。“平时不养精蓄锐,临敌难免身倦神疲。”前述海军用煤,即因多为散装碎煤,官兵不仅要自行起卸,还要自行筛检块煤并装袋,再搬运到舰上,劳动量之繁重由此可见一斑。黄海大战之后,舰队回到旅顺休整,甚至“料理伤亡亦资本船水手,故众多怨声”。他们的抱怨或有计较得失之嫌,但过多过重的劳务使他们在战争期间疲惫不堪,实属后路保障不力。

  在批评后路保障各种具体问题的同时,北洋海军军官也对后路保障体制提出了质疑,主要是前路与后路不能协调一致,战时无法实现综合保障。他们认为,后路各保障单位如“船坞局、军械局、煤炭局须在海军驻防,归提督节制,免致临时掣肘,各执己见”,甚至“设辞推延,耽误大事”。其实旅顺基地已设有船械局和军械局,只是不归海军提督节制。他们的核心观点在于“海军提督无统辖之权,船坞局厂皆调动不灵,且多方牵制,号令所以难行。”而且后路保障不应仅停留在岸上,“信船、粮船、煤船、军火船、工匠船、医院船均须齐备,有事便可随军听用。” 正因为北洋海军没有配备各种必要的保障船只,其作战行动尤其是海上持续作战能力受到极大的制约,从而丧失了争夺制海权的物质条件。但这个问题不应简单地归结为后路保障观念落后,海军战略思想的消极保守才是根本原因。

  自古以来,所有真正意义上的战争活动都离不开后路保障,而且随着武器装备的发展,对其依赖已越来越大。海军装备技术复杂,作战环境特殊,对后路保障的依赖性相对更大。北洋海军是一支近代化舰队,其后路保障也应有尽有,惟因管理体制并未实现近代化,以致战时无法形成对前路的强有力的支持。北洋海军军官对后路保障的评价,虽因立场、角度所限未必都准确恰当,毕竟是从前路作战失败中得出的教训,绝非无根之谈。换言之,北洋海军后路保障某些方面存在的问题或许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严重,但总体上确实不能适应近代海战的需要。(作者:苏小东 陈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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