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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7月11日为中国“航海日”
     发布时间:2009-4-11    

 

国务院批准7月11日为中国“航海日”

交通部部长张春贤发表主旨讲话

   交通部部长张春贤(左)和交通部副部长徐祖远(右)听取各界代表发言

  来自航运企业、海员界、造船界、科考界、学术界的代表正在准备主题发言

纪念郑和下西洋600 周年图标

图为大会主席台


海军北海舰队“哈尔滨”舰轮机班班长朱桂全士官发言

  中国广播网5月24日消息(记者:孙嘉聪 李歆)记者今天从交通部获悉,国务院已经批准自2005年起每年7月11日定为中国"航海日"。交通部部长张春贤同时宣布,中国航海日同时作为世界海事日在我国的实施日期,设立航海日,对于增强全民的海洋意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增进我国和世界各国的友好交往意义重大。
  交通部部长张春贤还在庆祝设立中国"航海日"座谈会上发表了主旨讲话。他指出,设立航海日是我国航海史上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航海事业的高度重视,不但有利于弘扬我国睦邻友好的悠久历史传统,树立和平外交的国际形象,还有利于增强海内外华人的情感凝聚力。
  今年 7 月 11日是郑和下西洋600周年纪念日,选定郑和下西洋纪念日作为中国航海日有着特殊的历史意义。明朝永乐年间郑和七下西洋,揭开了历史性大航海的序幕,表现出中国人在海洋文明上前所未有的开拓精神,是中华民族和世界航海史的伟大壮举。
  本次座谈会由交通部会同国务院新闻办、国防科工委、农业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海洋局、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共青团中央等单位联合主办。
  来自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以及航运、港口、海洋开发、渔业、船舶工业、航海科研教育等各航海相关产业的代表和海员、海军官兵、青少年代表共一百多人参加了座谈会。我国香港和台湾航运界及海员工会的代表也参加了座谈会。

   中国广播网5月24日消息(记者:孙嘉聪 李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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