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国航海日首页 > 海洋文化 > 航海知识 > 正文
海上人命安全与防止船舶污染海洋
     发布时间:2009-4-10    


  由于海洋气象和海况恶劣,航行环境复杂与船舶条件受限,加上海员疏忽和失误,海难事故频繁发生,往往造成海上人命和财产重大损失以及海洋环境严重污染。就20世纪发生的特大海难事故来说,众所周知的是1912年4月15日英国泰坦尼克(Titanic)号豪华客轮在北大西洋撞上冰山后沉没,1500多人遇难。在20世纪,导致1000人以上丧生的海难事故还有十余起。从20世纪中叶起,海上运输石油和化学品的船舶数目越来越多,尺度越来越大,发生海难而严重污染海洋环境和生态系统的事件逐渐增多。1978年3月利比里亚籍超大型油轮Amoco Cadiz号在英吉利海峡靠法国一侧航行时遇强风偏航导致触礁沉没,泄漏23万吨石油而污染整个海面和法国海岸事故,引起全世界严重关注。

  专门负责海上技术事务的联合国机构--国际海事组织(IMO)的宗旨和工作目标是 “航运更安全、海洋更清洁(Safer Shiping,Cleaner Ocean)”。该组织通过制定国际法规和技术标准以及采取各种措施,在增进海上安全的同时,致力于防止船舶污染海洋。最主要的国际公约有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COLREG)、国际载重线公约(LL)、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国际搜寻和救助公约(SAR),以及为防止船舶污染海洋而主持制定的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OPRC)等。

文章来源:百度


合作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 国家海洋局 | 海关总署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浙江海事局 | 舟山市港航管理局 | 舟山市人民政府 | 航运在线
网站制作维护:航运在线
编辑热线:0411-83010695
大连航运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2005-2010
辽ICP备14010677号-1
我要啦免费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