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归途,李鸿章被暴徒枪击,子入左颊二寸余,日本外相陆奥宗光说中堂不幸,大清举国之大幸,中日战争,将从此止;李鸿章乞求道:5000万不能让,2000万可乎?此数请即作为赠与本大臣旅费总行吧?1895年4月17日上午,中日全权大臣在日本马关春帆楼签定《马关条约》,中国割台湾及附属各岛、澎湖和辽东半岛给日本,赔款2亿两。
对于主战的光绪来说,从内心深处,他不愿议和。一国之君,奇耻大辱莫过俯首乞和。帝师翁同和是主战派首领,自然也不愿和。然而,不和又能怎样?1895年2月11日,光绪在东暖阁召见帝师翁同和等人,叹息说时事如此,战和皆无可恃。言及宗社,声泪并发。而翁同和也只有流汗战栗,罔知所措。
次日,慈禧在养性殿召见枢臣、恭亲王等人,提出让李鸿章赴日议和。恭亲王说皇上曾经说过不让李鸿章来京,这样恐怕与所奉谕旨不符。西太后很不高兴,说:我自然会与皇上面商,就是请旨,我也能作一半主。(参见《翁文恭公日记》,载《中国近代史料丛刊——中日战争4》第536页)
军机大臣根据西太后的意思密寄上谕给李鸿章:“李鸿章勋绩久著,熟习中外交涉,为外洋各国所共倾服……着赏还翎顶,开复革留处分,并赏还黄马褂,作为头等全权大臣,与日本商定和约。直隶总督、北洋大臣,着王文韶署理。李鸿章着星速来京请训,切勿刻迟。”(参见《甲午战争前后之晚清政局》第138页)
李鸿章于2月14日接到密谕,19日交接卸任离津,22日到达北京。此时,美国驻华大使已经向清廷转达了日本的要求:清廷派出的全权大使必须有让地之权,否则连去也不要去。李鸿章知道割地与卖国无异,定会留下骂名。因此在被光绪召见时,说割地之事,不敢承担。翁同和表示如果能够不割地,就是多赔些钱,户部也一定千方百计筹集。孙毓汶、徐用仪二人则认为如果不割地,根本不可能成和。李鸿章频繁拜访美、俄、德等国使节,希望通过各国协调,劝说日本放弃割地的要求。但最终毫无结果。
此时,主和派们都心知肚明,想不割地而求和那是不可能的。但谁都不肯担此注定要遭人诟骂的责任。于是就推给光绪皇帝。光绪帝本来不愿议和,要割地议和那就等太后拿主意吧。太后称病不出,说任你们怎么办,不必告诉我。把球又踢给了光绪。光绪真是风箱里的老鼠,不愿议和,但又不敢违背太后的意思。他于是示意枢臣,再次请见太后,决定使臣的权力(主要是割地权),并令李鸿章立刻速来听训。太后当然不会接这个烫手的山芋,命奏事太监传话:慈体昨日肝气发,肾疼腹泄,不能见,一切遵上旨可也(参见《甲午战争前后之晚清政局》第141页)。光绪无法,只好亲自主持,以商让土地之权授予李鸿章。
李鸿章在接到上谕后上奏说:“闻命之余,曷胜悚惧……伏念此行,本系万不得已之举,……臣受思深重,具有天良,苟有利于国家,何暇更避怨谤?此事关系之重,转圜之难,均在朝廷洞鉴之中,臣自应竭心力以图之,倘彼要挟过重,固不能曲为迁就,以始后日之优;亦不敢稍有游移,以速目前之祸……”(参见《甲午战争前后之晚清政局》第142页)
的确,这是件十分难办的差事。要想议和,只能是割地赔款。割地赔款,就只有青史留名——千古骂名。李鸿章从骨子里是不愿担这差事的,但谕令即下,他也只有从命。注定,他要集骂名于一身。
光绪二十一年二月十八日(1895年3月14日)晨,德国商船“礼裕”号、“生义”号悬挂着德国国旗和“中国头等全权大臣”旗帜,载负着特殊的使命,从天津启碇,驶向大海彼岸——日本。
这两艘轮船上乘坐着“中国头等全权大臣”李鸿章及其随员:参赞李经方(李鸿章四弟李昭庆之子,李鸿章的继子,曾任驻日钦差,懂日语)、翰林院编修张孝谦、兵部候补主事于式枚、二品顶戴江苏候补道徐寿朋、二品顶戴记名海关道罗丰禄、二品顶戴候选道马建忠、二品顶戴候选道伍廷芳、四品衔直隶候补同知林联辉、直隶州知州罗庚龄、分省补用知县卢永铭、同知衔候选盐大使陶大均、前美国国务卿律师科士达、前美国副领事毕德格,学生、供事、差弁、跟役、厨丁等一百二十余人。
李鸿章一行于3月19日到达马关港,当晚宿于船上。20日,根据日本的安排,上岸去春帆楼举行第一次会谈。当时的日本报纸对李鸿章一行上岸情形作了颇为详尽的描述:李鸿章于20日正午3时5分,乘小船小野田丸到达阿弥陀町镇守神社前临时栈桥,即乘中国肩舆至会谈所藤野方(春帆楼),其间距离约二町许。另有李经方、罗丰禄、伍廷芳等随员9人,舆丁六人,随轿徒步的人三人。罗丰禄郑重地携带着用罗纱布包装的一卷,多半就是国书。李经方与其当年离开东京时相较,颇显苍老。李鸿章虽称病后,但颇不相似,脸色壮健,架金边白玉眼镜,从船上经过栈桥,攀登一段长约一间之石阶,然后乘轿。出船室时和上石阶时,都有二名从者,左右挟持,但这只不过是侍从大国大员的仪式而已。服装穿棕黄色长褂,加黑色上衣,薄底靴。身长约五尺六寸左右,高于其他诸人。当他出船室上栈桥,仰见观众如山时,面色似在讲:“好家伙,看的人真多。”但立刻恢复威严,进入舆内。李经方上陆时,和接待的官员招呼,频现笑容。自李经方以下,余人都坐人力车,中途经二町许距离,站满巡警,以资警卫。(见明治28年3月21日时事新报,引自《对华回忆录》第144页)
在春帆楼,双方互相查阅全权委任状后,认为完备,彼此交换。然后,中国使臣提交了一件备忘录,要求在开始和谈前,首先议定休战事项。日本全权办理大臣伊藤博文答复说明日回答此项提议。初次谈判即告结束,因为伊藤与李鸿章是老相识,两人开始杂谈。
伊藤:上次派来两使,因全权证书不完备,无结果而归,甚为遗憾。当时贵国似尚无真诚求和之意。
李:如果中国无真诚求和之意,我决不担当此任。中日两国,常为列强所忌,人种文物,亦复相同,希望讲和以后,成为更亲密之友邦。方今西力东渐,能看透此种情形势者,天下更有谁能出阁下之右者。
伊藤:此事前年在天津时,曾经奉告,虽至今日,仍完全不变。
李:贵国近年改革,无论在兵制或政治方面,都着着奏效,全由阁下努力所致。敝国仍为吴下阿蒙,深为惭愧。
伊藤:天道无亲,惟德是亲,阁下如欲振作,更有何忧。
李:此次交战,诚属不幸。但亦意外地带来二个好结果,即:贵国陆海军组织,效法欧洲成功,证明虽我为黄色人种,亦不让白种人一步之事实,此其一;另一方面,则为敝国因失败而如长夜梦醒,获得奋起之机会是也。于此,日本以其学术知识,中国以其天然富源,互相结托,虽欧美白色人种,更何所惧哉!(参见《对华回忆录》第144、145页)
李鸿章的话真假参半,但用心良苦却是不折不扣的。这次谈话达数小时之久。日本外相、全权办理大臣陆奥宗光,参与了谈话的全程,他对李鸿章本人作了这样的评价:“他不像古稀以上的老翁,身躯魁伟,语言爽朗,我觉得曾国藩说他的仪表谈吐足以服人这句话,诚非虚言。”对李鸿章的谈话做了这样的评价:“总而言之,他所以不断表示羡慕我国的改革进步,赞美伊藤总理的功绩,又论东西两洋的形势,主张中日同盟。他所谈论的虽然只是今日东方政界人士的老生常谈,但是他如此高谈阔论,其目的是想借此引起我国的同情,间用冷嘲热骂以掩盖战败者的屈辱地位,尽管他是狡猾,却也令人可爱,可以说到底不愧为中国当代的一个人物。”(参见《骞骞录》第131、132页)
李鸿章希望先停战后议和,但此时日本军部极力反对停战,希望靠战场上的咄咄逼人获得更大的利益。但如果加以拒绝,又恐违反各国普通之惯例。伊藤等人最后决定提出严厉的条件,使李鸿章无法接受,自动撤回休战的要求。日本的答复备了中英文各一份,外相陆奥宗光说:英文字句,较为明确。请记名海关道罗丰禄翻译给李鸿章:“根据目下军事形势,并考虑到因停止彼此交战所生之结果,兹声明应附以下列条件:日本国军队占领大沽、天律、山海关及在该处的城垒;在上述各处中国军队,须将一切军器、军需品移交给日本国军队。天津、山海关间的铁道,由日本军务官支配管理之。中国政府担负休战期间日本的军事费用。若对以上条件无异议时,可即提出休战的日期、期限、中日两军之经界线及其他细目。”(参见《骞骞录》第132、133页)
李鸿章听了这样的停战条件,脸色大变,口中连呼“过苛过苛!”又说,“现在日军,并未至大沽天津山海关等处,何以所拟停战条款内,意欲占据?”
伊藤博文:“凡议停战,两国应均沾利益,华军以停战为有益,故我军应据此三处为质。”
李鸿章据理力争,但伊藤有的是理由反驳。争来争去没有结果,李鸿章便想以自己的苦衷打动伊藤博文:前承贵国请予来此议和,我之来此,实系诚心讲和,我国家亦同此心。未议停战,贵国先欲据有三处险要之地;我为直隶总督,三处皆系直隶所辖,如此,于我脸面有关,试问伊藤大人,设身处地,将何以为情?
伊藤:中堂来此,两国尚未息兵,中堂为国计,故议停战。我为本国计,停战只有如此办法。
李:务请再想一办法,以见贵国真心愿和。
伊藤:我实在别无办法,两国相争,各为其主。国事与交情,两不相涉,停战系在用兵之时,应照停战公例。
李:议和,则不必用兵,故停战为议和第一要义,如两国尚相争战,议和似非诚心。
伊藤:若论停战,当然应该有条件,如不能允,不妨搁起。
李:我两人忠心为国,亦须筹顾大局。中日系切近邻邦,岂能长此相争!久后必须和好;但欲和好,须为中国预留体面。否则我国上下伤心,即和亦难久持。如天津山海关系北京门户,日军占领,则京师震动,我国难堪,本大臣亦难以为情。
然而,伊藤咬住停战条款不放,李鸿章没有办法,只好先放下此事,要求伊藤出示议和条件。伊藤表示议和条款早就备好,但李鸿章必须撤回停战的要求,而且三天内必须有个明确的书面答复。李鸿章表示会尽快给以答复,谈判至此结束。(参见《东行三录》第231-235页)
这次谈判,颇费了一番口舌与心智,李鸿章没有达到先停战后议和的目的。
3月24日下午3点,中日全权代表在春帆楼举行第三次谈判。
这一次,李鸿章向日方提出了一份备忘录,明确表示撤回停战要求。李鸿章亲自将中英文备忘录交给伊藤博文。伊藤阅英文,陆奥宗光阅华文数遍,并将后半部分译出日文,反复推敲。李鸿章请伊藤博文出示议和条款,伊藤说:请等明天交阅。
李:明日何时?
伊藤:请中堂择定。
李:十点钟可否?
伊藤问陆奥,陆奥首肯。
李鸿章与伊藤既然是老相识,公事谈完自然又要闲谈一番。
这天谈判结束,已是下午3点15.李鸿章乘轿返回下榻处。快至寓所时,忽有人直扑轿前,举枪向他射击。李鸿章在发给朝廷的电报中这样简述了事件:二十八(阴历)会议,申正归途,遇刺客用手枪击中左颊,血流不止,眩晕时许复苏,随带洋医及日主遣医诊治。子入骨二寸余,难取出,幸部位尚不致命。(参见《李鸿章全集。电稿三》第470页)
李鸿章遇刺的消息传到广岛行宫时,天皇十分震惊,立即派侍医到马关为李鸿章治伤,皇后还亲自制了绷带,并派护士照料。伊藤博文与陆奥宗光,更是殷勤探望。
第二天,天皇颁布诏谕:“中国现在与我国兵争末息,而按照仪节格式,钦派头等全权大臣前来缔结和局,经朕派遣全权大臣等,前赴马关会议,我国应有责成,确遵万国通例,优待中国钦使,方与国家体面相符,并应优于护卫,以资保安。朕业已选降特旨,饬文武官员懔遵办理,现查遽有不法凶徒,下贱巳极,竟敢伤及中国头等全权大臣之身,朕心深为忧愁惋惜。其凶犯自应饬吏按照国律内最严之刑办理。兹特明降谕旨,通饬官民,钦遵旨意,保我国家荣誉声名,不致再有此等狂悖不法情事,而损我国之光誉也。”(参见《骞骞录》第136页)
这一天,陆奥宗光前来探望李鸿章,对李经方说:中堂身受重伤,幸未致命,中堂不幸,大清举国之大幸。此后和款必易商办,中日战争,将从此止。(参见《李鸿章全集。电稿三》第469页)
李鸿章遇刺的信息传出,日本各方团体代表纷纷到马关表示慰问。远处的,就发慰问电或赠送种种物品。当时李鸿章行馆门前,人来人往如同集市。向来以傲慢见称的日本人,怎么对战败国的使臣如此“敬重”?外相陆奥宗光一语道破天机:“内外形势,已至不许继续交战的时机。若李鸿章以负伤作借口,中途归国,对日本国民的行为痛加非难;巧诱欧美各国,要求他们再度居中周旋,至少不难博得欧洲二三强国的同情。而在此时,如一度引出欧洲列强的干涉,我国对中国的要求亦将陷于不得不大为让步的地步。”(参见《骞骞录》第137页)
日本军方却不愿停战,伊藤博文亲自上门说服陆军大臣山县有朋,告诉他俄国已有三万军队进入中国北部,请他作出重要的决断。伊藤博文征得山县有朋同意停战后在广岛召开重臣会议,他提醒大臣们,李鸿章全权代表以遇刺为由而停止谈判回国的话,将有各国联合进行干涉的危险,如不同意停战,那将蒙受千古难雪之耻。
3月28日,陆奥宗光亲到李鸿章的病榻前,告诉李鸿章天皇已经同意当初提出的停战要求。听到这个消息,李鸿章自然万分惊喜。陆奥宗光在回忆录里这样写道:“李鸿章的半面包有绷带,绷带外面仅露一眼,流露出十分高兴的神情,对我天皇的仁慈旨意表示感谢,并对我说,虽然负伤未愈,不能亲赴会议地点商谈,但如能在他的病榻前举行谈判,则随时都可以。”(参见《骞骞录》第139页)的确,停战协定是年过古稀的李鸿章用一只伤眼换来的。
3月30日,李经方与日本签定了停战协定,停战区域不包括日本正在进攻的台湾、澎湖,时间为协定签定之日起21天内有效。
也是在这一天,日本山口地方法院以预谋杀人未遂罪判击伤李鸿章的小川丰太郎无期徒刑。时年26岁的小山丰太郎,与当时的许多日本青年一样,并不希望中日和谈,他们盼望着战争一直进行下去,或许,在他们的期望里,大清国的国土都沦为日本也不为过份。
因为停战只有21天的时间,李鸿章希望早日得到日本的和谈条件,因此多次向日方催促。4月1日,陆奥宗光与李经方会谈,将和谈条件交给李经方,并要求三、四日内回复。这是一份非常苛刻的条约:清政府承认朝鲜独立;割让奉天南部、台湾、澎湖列岛;赔偿日军军费库平银3万万两;缔结新的通商行船条约,以中国与西方列强所缔结的条约为基础;给日本以最惠国待遇和新的特殊权益;开放北京、沙市、湘潭、重庆、梧州、苏州、杭州7处为通商口岸,扩大内河航路,准许日本在中国通商口岸从事工艺制造;为了保证条约得到切实实行,日军占领中国奉天、威海卫,占领期间,军费由中国负担。
李鸿章立即用两封电报将和谈条款上报清廷。清廷经过一番激烈的争论,主战派坚决反对割台,慈禧太后也反对割台。4月5日,清廷向李鸿章拍发谕旨称:日本要挟过甚,索费奇重,索地太广,万难迁就允许。(参见《李鸿章全集。电稿三》第481页)
这一天,李鸿章向日本提出了长篇备忘录,对和谈条件逐条驳复。
为了逼迫李鸿章就范,4月8日,伊藤博文又把李经方“请”到他的行馆进行了一番连逼带吓的“谈话”。
伊藤:“关于媾和条件,我方在一星期前已提出约案。中国使臣何以至今尚未予以明确答复?中国全权大臣于本月五日送来之函件,我方不能视为对我方提案之答复。现在休战期限仅余十一日,如因徒然浪费时日,以至再动干戈,恐非彼此双方所愿。因此,希以明日即九日为期,对我方提案提出可否之明确答复。”
李经方:“现在我父子之地位极为困难,尚乞谅察。日本全权大臣提案中之过半数可以明确答复,现已草就携来。但赔款及割地两项关系重大,在以正式书面作复以前,尚望面议,再经一番磋商说明,以供彼此斟酌。”
伊藤:“中国使臣对我提案只能答复能否全部接受,或逐条表示意见。今对我提案一部分作明确答复,一部分尚须面议之回答,不能接受。中国使臣对我方提案提出如何修正固属自由,然关于赔款问题,如按中国使臣主张削减;又关于割地问题,希望改为在奉天、台湾两者之中保留其一方等等,我方无论如何不能同意。为免他日之误解,于此特别言明:赔款数额虽可略减,但决不能作大量削减;割地则奉天、台湾皆须割让。同时尚希中国使臣能深切考虑现在两国之间的形势,即日本为战胜者、中国为战败者之事实。前者由于中国请和,日本应允,始有今日之议和,若不幸此次谈判破裂,则我一声令下,将有六七十艘运输船只搭载增派之大军,舳舻相接,陆续开往战地。如此,北京的安危亦有不忍言者。如再进一步言之,谈判一旦破裂,中国全权大臣离开此地,能否再安然出入北京城门,恐亦不能保证。此岂吾人尚可悠悠迁延会商时日之时期乎?因此,在中国使臣不先对我提案提出大体是否承诺之明确答复以前,即使面议几次,亦属无益。”(参见《甲午悲歌——中日战争》第178、179页;《骞骞录》第146、147页)
日本人连辩解的余地也不留给李鸿章了。
4月10日,李鸿章亲自赴春帆楼与伊藤博文举行会谈。陆奥宗光因为患感冒,没有参加。会谈开始,双方喧寒问暖,仿佛真是一对有情有谊的朋友。
伊藤:今日复见中堂重临,伤已平复,不胜幸甚。
李:此皆贵国医生佐藤之力。
伊藤:佐藤医治中堂,其效甚速,可喜!
李:听佐藤说陆奥大臣身热,是否?
伊藤:陆奥大臣身子,本不甚健,现患春温,至为惦念。
李:服药当可有效?
伊藤:今日身热稍平。
李:曾进食否?
伊藤:无多;一月前本大臣亦患此证,现已愈矣。中堂身子今日好否?
李:甚好,惟两腿稍软尔。
伊藤:我父母年皆八十,尚健旺。
李:何在?
伊藤:现在东京,我生于此处。
李:是长门否?离山口县多远?
伊藤:约二十英里。
李:长门乃人物荟萃之地。
伊藤:不比贵国湖南安徽两省所出人物。
李:湖南如贵国萨斯马(即萨摩藩——作者),最尚武功;长门犹如安徽,然不能相比,所逊多矣。
伊藤:此次败在中国,非安徽也。
李:我若居贵大臣之位,恐不能如贵大臣之办事著有成效。
伊藤:若使贵大臣易地而处,政绩当更有可为。
李:贵大臣之所为,皆系本大臣所愿为,然使易地而处,即知我国之难为,有不可胜言者。
伊藤:要使本大臣在贵国,恐不能服官也。凡在高位者,都有难办之事,忌者甚多,敝国亦然。
如果我们仅仅断章取义读读这样的对话,一定认为这是在温馨的酒店一对好友在推心置腹。然而,这一切都是表象,语言仅仅是躯壳,李鸿章对伊藤、对日本的刻意褒扬,无非是为了博伊藤的欢心,期望能在谈判中有所让步;伊藤不过是在虚应故事。当一触及到实质问题的时候,这温馨,这情谊,便如秋风扫落叶般,荡然无存了。
伊藤:现谈应办之事。停战多日,期限甚促,和款应从速定夺。我已备有改定条款节略,以免彼此辨论,空过日光。中国为难光景,我原深知,故我所备节略,将前次所求于中国者,力为减少。但减少要求,亦有限度,此案再难更动丝毫,故中堂见我此次节略,但确答允与不允而已。
李:难道不准分辩?
伊藤:时限既迫,故我们能让步者,不悬虚价,以免多方辩论。
李鸿章仔细阅读伊藤的节略,日本要求台湾、澎湖必须全部割让,辽东半岛必须割让,但面积稍小了些;战争赔款二亿两;通商条约不许更改日本原案,但新开港口由7处减少到4处。
李鸿章看罢,说:就依据本节略开议。第一,赔款二亿两,为数甚巨,不能担当,难道没有减少之意吗?
伊藤:减到如此,不能再减。如再战,则所费更巨矣。
李:如此巨额,难于允诺,还请稍减。
伊藤:万难再减,此乃战后之要求,如此乃属当然。
李:此次赔款,必借洋债,洋债为数既多,本息甚巨,中国将有何法以偿之?
伊藤:中国之地,十倍于日本。中国之民四百兆,财源甚广,开源尚易。国有急难,人才易出;因此开发财源,无需特别耽心。
李:(此时略揶揄口吻)中国请尔为首相如何?
伊藤:(笑)可奏闻皇上,但总也为难。若蒙允准,自不推辞。
李:尔当设身处地,将我国为难光景,细为体察。果照此数,写明约内,与外国商借洋债,势必以重息要我。债不能举,款不能付,失信贵国,又将宣战。何苦相逼太甚。
伊藤:此乃贵国目下之责任,无可奈何。
李:此一问题暂搁,再议让地一节。历观泰西各国交兵,未有将巳据之地全行让割者。公约内所定奉天南部之界,欲将所据之地全割,岂非过甚?英法军亦曾占据中国城池,但未请割寸土尺地。
伊藤:英法另有深意,不能以彼例此。
李:中国在营口设关收税,乃中国饷源所在,贵国又要偿款,又要夺关,是何情理?
伊藤:营口关税,乃当地生产之货物所出,夺取乃当然之事。
李:譬如孩提,夺其所含之乳,唯有待死而已。
伊藤:堂堂大清帝国,决不可与孩提并论。
李:台湾全岛,日兵尚未侵犯,何故强索?
伊藤:军事占领与割地,无任何关系。如所让之地,必须兵力所到之地,我军若深入山东省,将如之何?又中国吉林、黑龙江一带,前年又何以让给俄国?
李:前年让与俄国之地,荒寒实甚(这话也是混帐话,荒寒之地就能随便给人?),台湾人烟稠密,固不可比。
伊藤:尺土皆王家之地,无分荒凉与繁盛。
李(突然变色):如此放言,岂非欺我年老?
伊藤:既然讨论,不得不直言无隐。
李鸿章反对割让台湾等地,反复陈词,伊藤说:如此议论,漫无际限,凡我方所能让者,已经减让,此外辩驳,更无用矣。
李:不许我辩驳?
伊藤:驳只管驳,但我方主意不能稍改。广岛现有六十余只运输船停泊,计有二万吨运载全部整装待发,所以没有马上运出,是因为两国有停战之约。
伊藤博文寸步不让,李鸿章实在无法,表示需要请示朝廷,约定4天后再举行一次谈判。
到临别时,两人握手,李鸿章再次小声说:赔款请大加减削。伊藤笑着摇头:不能不能。(参见《对华回忆录》第150-154页)
当晚,李鸿章向清廷报告谈判情况,最后说:似此乘胜贪横,悍然不顾,实非情理能喻。伊藤请三日回信,倘不准,定即添兵。广岛现泊运船60余只,可载兵数万,小松亲王专候此信,即日启行。鸿力竭计穷(这词用得真确切——作者),恳速请旨定夺。
14日11时,被任命为征清大总督的小松宫彰仁亲王,率运船30余只,通过马关。显然,这是演给李鸿章看的。李鸿章再次电报清廷:现约明日午后四时面会即定,若过期谈判决裂,事态极为严重。如接受日本之要求,京师尚可保全,若不然,事必出意外。
15日午前,清廷回电李鸿章:原冀争得一分有一分之益,如竟无可商改,即遵前旨,与之定约。至此,清廷不得不同意签定割地赔款的苛刻条约。
4月15日下午2时半开始,李鸿章与伊藤博文在春帆楼举行第六次谈判。陆奥宗光因为病未愈,没有参加会谈。李鸿章因为此时已得到清廷明确电旨,抱着能争一分是一分的想法,与伊藤博文反复辩论。当时李鸿章与清廷的往来密电密码不变,早被日本破译,伊藤已经摸清了李鸿章的底牌,因此毫不松口。
会谈是从李鸿章关切地询问陆奥身体开始的。
李:陆奥大臣,今日身子如何?
伊藤:稍好,本愿来此会谈,佐藤医生戒其外出。
李:佐藤医生今晨言及陆奥身子尚未全愈,不可以见风。昨日我派经方致贵大臣处,面谈各节,一一回告,贵大臣毫不放松,不肯稍让。
伊藤:我早已说明,已经让到尽头地步,主意已定,万不能改,我亦甚为可惜。
李:现已奉旨,令本大臣酌量办理,此事难办已极,还请贵大臣替我考虑。
伊藤:我处境地,与中堂相似。
李:你在贵国,所论各事,无人敢驳。
伊藤:亦有被驳之时。
李:总不若我在中国,被人驳斥之甚。
伊藤:我处之地,总不如中堂之易,中堂在中国,位高望重,无人可能摇动。本国议院权重,我做事一有错失,立时被议。
李:去岁满朝言路,屡次参我,谓我与日本伊藤首相交好。所参甚是,今与你议和立约,岂非交好之明证?
伊藤:彼等不知时势,故参中堂,现在光景,彼已明白,必深悔当日所参之非。
李:如此狠凶条款,签押又必受骂,奈何!
伊藤:任彼胡说,如此重任,彼亦担当不起,中国惟中堂一人能担当此任。
李:事后又将群起攻我。
伊藤:说便宜话的人到处都有,我之境地亦然。
李:此固不论。我来议和,皇上令我酌定,如能将原约酌改数处,方可担此重任。请贵大臣替我细想,何处可以酌让,即如赔款让地两端,总请少让,即可定议。
伊藤:初时说明,万难稍让。我替中国细想,即减至无可再减地步,议和不是市井买卖,彼此争价,不成事体。
李:日前临别时,请让五千万两,当时贵大臣有欲让之意,如能让此,全约可定。
伊藤:如能稍让,早就让了。
李:五千万不能让,二千万可乎?此数请即作为赠与本大臣之旅费总行吧。现在新报一纸在此,其中载明贵国兵费,只用八千万,此说或不足为凭,然非无因。
伊藤(取报纸细阅):此新闻所说,全是与国家作对,不可听。
李:又要赔款,又要割地,双管齐下,出手太狠,使我太过不去。
伊藤:此战后之约,非如平常交涉。
李:讲和即当被此相让,尔办事太狠,才干太大。
伊藤:此非关办事之才,战后之款,不得不尔,如与中堂比才,万不能及。 李:赔款即不肯减,然则割地方面,不能不请减让。
伊藤:前已言明,两件俱不能稍减。(参见《东行三录》第247——249页) 谈判从2时半一直到7时,李鸿章唯一的成果是日本驻威海费用从200万两减为100万两,减少的100万两中日各担50万两;这区区50万两,日本不是白白让步,条件是批准换约期限,由1个月减至20天。
最后,定于17日中午10点前双方在春帆楼签字。
4月17日上午10时,中日全权使臣在春帆楼上举行了最后一次谈判。实际上,这一次称不上是谈判,不过是举行签字仪式而已。中国出席人员有:李鸿章、李经方、伍廷芳、罗丰禄、马建忠、卢永铭。日方出席人员为:伊藤博文、陆奥宗光、伊东己代治、井上胜之助、中田敬义、陆奥广吉、楢原陈政。历时29天的中日马关谈判,以清政府正式向日本屈膝投降而告终结。在这次会议上,中日两国全权大臣签订了《中日讲和条约》,即《中日马关条约》,包括《讲和条约》十一款、《议订专条》三款、《另约》三款、《展期停战另款》二款。主要内容如下:一、中国承认朝鲜完全“自主”。正约第一款规定:“中国认明朝鲜国确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故凡有亏损独立自主体制,即如该国向中国所修贡献典礼等,嗣后全行废绝。”
二、中国割让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给日本。
三、赔偿日本军费二万万两。正约第四款规定:“中国约将库平银贰万万两交与日本作为赔偿军费,该款分作八次交完。第一次伍千万两,应在本约批准互换后六个月内交清,第二次伍千万两应在本约批准互换后十二个月内交清。”“第一次赔款交清后,未经交完之款应按年加每百抽五之息。”
四、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可在各通商口岸设立领事官,日本人在中国通商口岸任便设立工厂及输入各种机器。
五、中国不得逮捕为日本军队服务的汉奸。正约第九款规定:“中国约将认为军事间谍或被嫌逮系之日本臣民即行释放。并约此次交仗之间,所有关涉日本军队之中国臣民概予宽贷,并饬有司不得为逮系。”
六、日本军队暂行占守威海卫,清政府须每年贴交库平银五十万两作为日军驻守经费。
《马关条约》是继《南京条约》之后最为严重的卖国条约。赔款2亿两,相当于清政府两年半的财政收入!是南京条约赔款的近10倍!
条约签定后,当天下午中国使臣即由马关出发归国。
第二天,伊藤博文与陆奥宗光等人乘军舰八重山号回到广岛,赴行宫晋见天皇,详细奏明连日来和谈经过及结果。天皇非常满意,赐下敕语:中国日前简派全权大臣向我请和,朕认为其切实,乃授卿等以全权,命与中国使臣会商。卿等折冲樽俎,费时数日,终得妥善协议。今卿等所奏梗概,颇合朕意,洵足显扬帝国之光荣。朕对卿等之功,深为嘉尚。
李鸿章当然没有伊藤博文的荣耀。朝野上下的屈辱将会诟集于他李某一身。因此,回国后立即向光绪帝告假20天,不出大门一步,和约则由伍廷芳送到北京总理衙门。
签定《马关条约》是李鸿章被骂为卖国贼的力证,仿佛是他一心卖国才签定这么苛刻的条约。这不够公允。弱国无外交。败国无和谈。刺刀架在脖子上,你纵有铁齿铜牙又能怎样?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清廷派一位主战的官员前来,在胜利者面前,又能有多么出色的表现?我们不厌其烦照录和谈对话,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古稀老人是怎样的倍受凌辱和无奈的争辩。我们还可以有许多如果,如果李鸿章能够挺直腰杆,向日本人展示再战的决心,那么日本的要求就不会如此的贪婪;如果条约没有签成,清廷迁都再战,日本将会陷入战争的泥潭,那时,求和的将是日本。这些如果,不过是局外人的马后炮。堂堂一品大员,李鸿章又何尝不想摆一摆大国的架子!但,即使他拍案而起,慷慨激昂又能怎样?前线一败涂地,太后一心求和,皇上也无力扭转战局,整个大清底气不足啊。如果条约未签,也许日本冒险进兵,占领更多的地方,索求更多的赔偿。要说卖国,是大清国在卖,而不是单单是他李鸿章。(阿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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