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国航海日首页 > 海洋文化 > 航海知识 > 正文
SOLAS公约:消防演习
     发布时间:2009-4-9    

1、在制定消防演习计划时,对根据船型和货物而实际可能发生的各种紧急情况,应给予充分考虑。
2、每次消防演习应包括:
(1)向集合站报到,并作好准备执行应变部署表中规定的任务;
(2)起动消防泵,要求至少射出两股水柱,以表明该系统是处于正常的工作状况;
(3)检查消防员装备和其他人员的救助设备;
(4)检查有关的通信设备;
(5)检查水密门、防火门和防火闸的工作情况;
(6)检查供随后弃船的必要装置。
3、记录进行演习的日期和演习的详细情况,其他救生设备演习以及船上训练均应记载于主管机关可能规定的航海日志内。

文章来源:航运在线


合作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 国家海洋局 | 海关总署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浙江海事局 | 舟山市港航管理局 | 舟山市人民政府 | 航运在线
网站制作维护:航运在线
编辑热线:0411-83010695
大连航运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2005-2010
辽ICP备14010677号-1
我要啦免费统计